原标题:广元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夸姣家乡超市出售不合格百世兴蒜香花生一案核对处置布告
原四川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食物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51号),触及广元市利州区夸姣家乡超市出售不合格的1个批次不合格百世蒜香兴花生,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该批次不合格百世蒜香兴花生,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抽样单编号:GC14,、出产购进日期:2018-1-6;被抽样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夸姣家乡超市。
经广元市利州区食物药品和工商局在规则时刻查询核实,广元市利州区夸姣家乡超市于2018年1月6日从雅婷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百世蒜香兴花生”购进7.2公斤,货值139.5元;已出售6.84公斤,剩下库存0.36公斤已下架。
广元市利州区食物药品和工商局责令该超市立马中止出售该批次不合格“百世蒜香兴花生” 产品,一起未接到反常反应。
经排查,形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对出产供给单位索证索票准则规划不合理,未能有用监督产品内涵质量。广元市利州区食物药品和工商局责令该超市当即进行整改,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做召回,完善进货检验准则,提高全体质量把关才能。
广元市利州区食物药品和工商局于2018年8月1日对广元市利州区夸姣家乡超市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进行立案查询,经查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则,于2018年11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则,对当事人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